时间:2019-11-06
近日,一起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的案件引发全民高度关注。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近年来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时有发生,该不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对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过于宽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应如何惩处等问题再次引发争议,众多网民喊出“降低形式责任年龄”方式,规范执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艺军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是首选。皮艺军教授认为,降不降刑事责任年龄取决于三个标准:一是未成年人青春期是否在提前;二是未成年人对于事务认知能力是否在提高;三是未成年人的社会经验是否早熟等,另外还取决于社会行动和法律效力的监测,从而推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可以阻止少年犯罪。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已频繁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学校及幼儿园虐待未成年人、校园霸凌、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等问题和案件,逐渐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及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突出问题。
围绕校园欺凌的治理,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有效预防、依法处置、形成合力三个方面,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
近年,各地也开展了多回合、多形式的专项整治,校园欺凌多发的态势总体得到了遏制,但离治本的目标还有差距。原因在于,一方面校园欺凌的法律规范空白,导致惩处机制缺乏震慑力;另一方面预防、干预、救济机制不到位,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正因如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被寄予了治本的厚望。在社会中,既要通过教育引导把“践踏、侮辱他人的红线不可逾越,否则必付出代价”的观念种子种在孩子心底,也要家长、学校、政府、社会形成合力,调试好种子成长的环境、剔除可能存在的风险,让更多的阳光雨露滋润孩子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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